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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廣川商行販售的四川榨菜漂白劑超標。(圖/台北市衛生局提供,下同)

記者趙于婷/綜合報導

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4月下旬起至北市各端午節食品製造業、粽子專賣店、賣場、傳統市場等粽子販賣場所,抽驗各式粽子、餡料及粽葉等相關產品,總計抽樣100件,檢驗結果發現「廣川商行販售的四川榨菜」含漂白劑二氧化硫每公斤0.13克(標準值每公斤0.03克),「豐太南北雜貨行的金勾蝦」含漂白劑二氧化硫每公斤0.38克,(標準值每公斤0.1克)。

本次抽樣包含65件粽子餡料、20件粽類、10件粽葉、5件肉粽沾醬,檢驗項目包含動物用藥多重殘留(48項)、防腐劑、漂白劑、螢光增白劑、著色劑、過氧化氫、硼砂等,其中2件產品品質檢驗不符規定,依《食安法》第18條及第47條第8款規定,可處製造業者或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
另外,在18件包裝食品標示檢查,其中1件「淡榨菜絲」及1件「台灣冬蝦」分別為檢出添加物「己二烯酸」及「二氧化硫」,但外包裝未標示。依《食安法》第47條第7款處分責任廠商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,並下令違規產品限期回收改正。

臺北市衛生局表示,漂白劑「二氧化硫」若食入過量可能會造成呼吸困難、腹瀉、嘔吐等症狀,尤其是氣喘病的患者,食用含有超量亞硫酸鹽的食物,可能會產生不同程度之過敏反應,引發哮喘與呼吸困難。

慈濟高中附設國小▲淡榨菜絲及1檢出添加物己二烯酸。

▲台灣冬蝦檢出二氧化硫。

▲豐太南北雜貨行的金勾蝦漂白劑超標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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